中新网客户端2月22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22日消息,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初步形成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资料图: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雄安校区足球场。中新社记者 宋敏涛 摄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社会足球场运营管理,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初步形成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社会足球场保障使用功能确保开放时间。鼓励各地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因场办赛,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强调社会足球场地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
《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管理社会足球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鼓励建设信息数据服务平台,采用智慧管理系统,鼓励社会力量承接政府投资社会足球场地的运营管理。要求对社会足球场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
《指导意见》强调要完善社会足球场配套设施,提高运营效益,鼓励多元利用,支持延伸足球产业链,支持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服务,推进体教融合。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将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确保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持续服务。(完)
暂无评论